简介:家庭主妇,简称主妇,是已婚妇女从事的一种职业岗位,指全职照顾家庭、做家务而不外出工作的妇女。服务对象是家庭的成员,包括丈夫、儿女,与夫家成员同住的还要照顾夫家的成员。 家庭主妇也叫全职太太,不工作,负责家庭的家务。这种职业不是由人力市场招聘来的。劳动报酬表面是无偿的,不过也由《婚姻法》保障主妇的权益,例如遗产分配权、离婚妇女权益等。 在欧美国家,家庭主妇作为一种社会职业,享受相关社会福利待遇。在中国,家庭主妇也偏多。家庭主妇是指结婚后不再参加工作,而是整天为家庭奔波忙碌,没有直接经济来源的一类女性。
简介:家务劳动,是指家庭成员在日常的家庭生活中必须从事的一种无报酬劳动。包括:洗衣做饭、照看孩子、购买日用品、清洁卫生、照顾老人或病人等。在不同的文化和不同的社会中,家务劳动的分工情况有所不同。社会学家尤其是女权主义者十分关心家务劳动的性质问题。一种观点认为,家务劳动不属于社会生产劳动,不创造价值,是女人婚后,尤其是做母亲之后应尽的职责,是作为丈夫的男子有权获得的一种服务。另一种观点认为,家务劳动再生产着在外工作的家庭成员的劳动力,同时孕育、抚养,再生产着下一代劳动力。还有观点认为,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家务劳动降低了工资价值,从而提高了剩余价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