商贷转公积金管理办法推荐内容: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(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)管理,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,支持职工解决自住住房问题,根据《湖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》、《湖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...
商贷转公积金管理办法推荐内容: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,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,解决职工自住住房商转公贷款问题,根据国务院、河南省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和《漯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制定本办法。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我市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(以下简称商转公贷款)的管理。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转公贷款,第四条 漯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)负责本市个人住房商转公贷款业务的组织实施和日常管理。第五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,第六条 贷款额度与贷款期限 第七条 贷款利率 第八条 商转公贷款申请人应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作为抵押物,第九条 商转公贷款采用顺位抵押冲抵方式,